2020年10月15日下午3:55左右,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商业中心转运站旁,万盛百货收货口处,一辆车牌为粤B7MB58蓝色厢式小货车卸完货物,司机熄火锁车离开现场找人签送货单时,该车辆发动机自动启动,并向后移动。同时车头底部发动机处突然冒出大量黑色浓烟,空气中散发出浓烈的刺鼻烧焦味。
此时,深圳市龙华环境公司(以下简称“环境公司”)大浪西区项目部的员工姚涛、张国民、李双红三人,正在大浪商业中心转运站工作,看到车辆出现火情后,不顾个人安危立即拿上转运站内的灭火器冲到起火部位进行扑救。经过约5分钟的奋力扑救,用掉6瓶干粉灭火器后,火情得到有效控制,将车主的财产损失降至最低。经稍后到达现场的消防队员确认火情彻底解除后,三人才离开现场,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。

一个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,就是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时候挺身而出、甘于奉献。环境公司大浪西区项目部员工面对危险,勇往直前,彰显了国有企业员工的社会责任感,同时,他们冷静、娴熟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,是环境公司平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实际演练操作的结果。我们为有这样的员工感到骄傲和自豪,为他们点赞!


